央廣網蘭州3月22日消息 3月20日,本報報道了題為“外地貨車進城到底聽誰的?”一文之后,引起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領導的高度重視。3月21日上午,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治安秩序大隊緊急約見記者,就此事做了詳細解釋,外地來蘭貨車進市區(qū),需要在5個卡口點,免費辦理電子通行證,前提是需要貨物接受單位開具證明,通行時間為凌晨0點至6點之間。本地貨車依然執(zhí)行《蘭州市公安局貨運機動車城區(qū)通行證管理辦法》。
據介紹,目前,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蘭州南入口、蘭州北入口、蘭州東入口、蘭州西入口和岸門入口五處設有貨車卡口崗,只要有蘭州市區(qū)內貨物接受單位開具的介紹信或證明,均現場提供免費為外地來蘭貨車辦理臨時電子通行證服務,通行時間為凌晨0點至6點之間,有效期為48小時。外地來蘭車輛在一年內可以辦理十次臨時城區(qū)通行證。政務大廳辦理的是本地貨車,執(zhí)行標準為《蘭州市公安局貨運機動車城區(qū)通行證管理辦法》。對于向城區(qū)拉運生產、生活必須物資的外地臨時來蘭、車號不固定的車輛,確實需要辦理臨時電子通行證的,早在去年11月30日,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治安秩序大隊第一時間對各大分隊部分人員進行了通行證的辦理系統(tǒng)業(yè)務培訓。(首席記者孫建榮實習生李亦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