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8家航企航班延誤不再補償
本月起,《航班正常管理規(guī)定》正式實施。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航班延誤,滯留在機場等旅客食宿誰來負責?航班延誤又該如何補償?近日,國內42家航空公司發(fā)布了航班延誤補償方案,未來乘客對航班延誤也索賠有據了。記者對比發(fā)現,各家航空公司航班延誤補償標準不一,大部分航企最高補償400元,而8家航空公司則不會補償。
不補償是低成本航空通例
在42家航企中,仍有8家企業(yè)對于航班延誤與取消有著十分干脆的規(guī)定——無論何種原因航班延誤或取消,航企不承諾提供任何其它補償。這8家航企分別為:九元航空、中國聯航、長安航空、西部航空、烏魯木齊航空、廣西北部灣航空、春秋航空、桂林航空。
這八家航空公司大多屬于低成本航空公司。對于為何對航班延誤不提供補償,相關公司向記者表示,這屬于通例,在《航班正常管理規(guī)定》實施之前就有的“老規(guī)矩”。
春秋航空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春秋航空2004年在成立之初,就在民航局組織下,進行了旅客聽證會,當時經過聽證,春秋航空推出的措施就是:推出大量優(yōu)惠票價,機上沒有免費餐食,行李分級收費,發(fā)生航班延誤和取消不補償。
“由于采取的商業(yè)模式不同,世界上所有的低成本模式航空公司采取的都是延誤和取消不補償的措施。”他介紹,但是,這個措施在旅客購票前必須要讓旅客充分了解,應做好充分告知。他表示,春秋航空已在購票合同官方公示,并在此次民航局公示中向旅客充分告知,讓旅客能夠了解到這些措施。
也有業(yè)內人士分析,補償不是旅客的目的,旅客的核心需求仍然是航班正點。目前,民航局以及各航空公司表示,各機場從2016年1月開始,已高度重視航班正點率。
多數航企最高補償400元
在國內三大航中,國航、南航基本一致:航班在經停地點延誤或取消,或者國內航班發(fā)生備降,均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務。由于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國航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國航將根據延誤的實際情況,向旅客提供經濟補償。延誤4小時(含)以上不超過8小時,每位旅客補償人民幣200元;延誤8小時(含)以上,每位旅客補償人民幣400元。
不過東航方面則有些許不同。補償金額上,航班延誤4小時(含)至8小時,最低補償標準人民幣200元;航班延誤8小時(含)以上,最低補償標準人民幣400元。東航云南分公司、上海航空的航班延誤補償標準與東航保持一致,即最高補償金有可能超過400元。
記者注意到,其它大部分航企的延誤補償標準均設置了最高不超400元的“硬杠杠”,分別為深圳航空、山東航空、昆明航空、大連航空、國航內蒙古公司、重慶航空、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首都航空、天津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成都航空、東海航空、西藏航空、青島航空、江西航空等。
而奧凱航空、廈門航空、河北航空、揚子江航空、福州航空、幸福航空、云南紅土航空、多彩貴州航空對延誤或取消時對旅客的補償最高為300元;華夏航空、云南祥鵬航空、長龍航空、瑞麗航空等航空公司對旅客的飛機延誤或取消的補償最高為200元。
旅客可根據標準選擇航班
《航班正常管理規(guī)定》是民航局第一部規(guī)范航班正常工作的規(guī)章。而在這部規(guī)章中,在航班延誤補償上明確提及“國內承運人是否對航班延誤進行補償、補償條件、標準和方式等由航空公司自行決定!
關于航班延誤的旅客補償,其實早在2004年民航局就出臺了《關于國內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給予旅客經濟補償的指導意見(試行)》。當時大要求是:“各個航空公司,根據各自的情況制定標準,做好航班延誤后的服務工作!
民航局相關負責人解釋,這是為了充分保護旅客知情權,同時不侵犯企業(yè)的自主經營權。這樣,旅客可以根據補償的方案,自主決定選哪家航空公司,真正實現航空運輸市場化。
“是否有補償也需要看航企的性質!睒I(yè)內專家分析,一些航企走高端路線,因此相關配套服務較多,包含了延誤補償,票價也較貴;也有一些航企是低成本運營,票價較低,因此在餐食、甚至是延誤補償上都沒有設立。乘客在購票前,也可以綜合考量選擇具體的航空公司。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