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部門提示外來務工人員關注勞務合同
2014-03-31 14:39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天津3月31日消息(記者石嶠 張秀鳳)昨天,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中心開展了以“走進農民工”為主題的“12333全國統(tǒng)一咨詢日”活動。“12333全國統(tǒng)一咨詢日”是國家人社部為了進一步加強對12333電話咨詢服務工作的宣傳,自2012年起,已成功開展了三次。
結合此次活動中外來務工人員的關注熱點,12333提出以下幾點溫馨提示: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提供勞務為內容而簽訂的協(xié)議。二者有著本質的區(qū)別:
一是法律性質不同。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屬于勞動合同法的范疇;勞務合同是建立民事、經濟法律關系的依據,屬于民法、經濟法的范疇。
二是對合同主體要求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勞務合同對主體沒有特殊要求。
三是勞動合同主體地位不同。勞動合同簽訂后,勞動者便成為用人單位的一員,二者的關系具有從屬性;勞務合同的主體之間并不存在從屬關系,雙方始終是相互獨立的平等主體,以自己的名義分別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四是合同的內容不同。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勞務合同無須規(guī)定這方面的內容。
五是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及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給付勞動報酬,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勞務合同中的勞務價格是按等價有償的原則支付。
編輯:張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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