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太原3月3日消息(記者賀威通 通訊員趙珈)疫情期間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將以往的“面對面”提供審批服務轉為申請企業(yè)及單位網上申報、電話預約、資料郵寄等形式進行,更加優(yōu)質高效便捷服務企業(yè)。

  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fā)方面,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領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組織竣工驗收,并經相關應急管理部門監(jiān)督核查,在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能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未發(fā)生死亡事故的;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延期單位,取得安全生產證以來,能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未降低安全生產條件,未發(fā)生死亡事故的;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申請變更的可采取網上申報,預受理通過后,將申請紙質文件、資料,郵寄至山西省應急管理廳行政審批處,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審核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按程序予以核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證以郵寄方式發(fā)放。對不能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缺陷,導致發(fā)生死亡事故的,申請單位采取網上申報、電話預約等形式,適時辦理。

  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工貿建設項目審查,因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暫不適用全程網上辦理條件,申請單位可采取網上申報、電話預約等形式,適時辦理。疫情期間建設項目試生產到期的,經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同意后可適當延長。

  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安全評價資質認可,申請單位可采取網上申報、網上反饋、影音件核驗等方式全程網上辦理,按相關要求審核后,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按程序予以核發(fā)資質證書,證書以郵寄方式發(fā)放。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要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疫情解除后,發(fā)證機關要對疫情期間未進行現場核查取得相關許可證件的企業(yè)進行抽查。對提供虛假材料,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相關許可的企業(yè),吊銷其許可證件,并作為失信記錄納入“聯合懲戒名單”;對不具備許可條件的,予以停產停業(yè)整頓,并暫扣其許可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