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3月1日消息(記者管昕)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天津市一商場前天發(fā)生一起兩名幼童從高空墜落身亡的慘劇,當地警方通報,兩名幼童是兄妹,事發(fā)時有家長陪同。此事引起網絡關注。
27日,晚上九點左右,天津大悅城南開店4樓中庭,兩個孩子墜樓當場身亡,F場的目擊者回憶稱,當時一個家長手里抱著兩個2-3歲的孩子,靠近中間玻璃圍欄天井處,孩子沒抱住,兩個孩子全部掉到負一層。
根據當地媒體的報道,孩子從位于4樓的一家餐廳門外的共享空間處墜落。當地媒體記者趕到事發(fā)現場時,這家餐廳門外的區(qū)域,已被封鎖,F場的民警告訴媒體記者,“事發(fā)時兩名幼童均由孩子的家長抱著,一個孩子墜樓后,家長想要去拉孩子,結果失手導致另一個孩子也掉了下去!
一位在現場的目擊者說:“從對面的視角可以看到,地上的兩個尸體裹著藍色的布,幾名民警正在現場進行測量和拍照。孩子的父親母親,每個人守著一個孩子的尸體,跪著在那哭!
昨天凌晨,當地警方通報,初步調查,兩名兒童系兄妹,事發(fā)時有家長陪同,具體原因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多位網友認為,作為監(jiān)護人,家長對兩個孩子的死亡,負有一定的刑事責任。有網友建議,帶中庭設計的公共場合,是否可以在中庭位置拉上安全防護網,提前防范這類安全隱患等。
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優(yōu)銀認為,家長是否有刑事責任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分析,目前來看,第二個孩子的死亡中家長要負擔刑事責任的可能比較大,“家長確實沒有盡到安全照顧的義務。對于商場來講,它的隔板可能達到了國家標準。作為商場也應該吸取悲劇的教訓,如何行使安全保障的義務,把它做得更好。”